、眼睛里看到了曾经的自己。
方云也是同样的感觉,第一眼看到晓歌,她就觉得心中暖暖的,无需言语便了其意。眼前这位不曾让岁月留下半点痕迹的女子,仿佛也就三十多的年纪,不像母亲,更像一个大姐姐,皮肤白晳,身姿窈窕,知性美丽而又善解人意。
郎才女貌,站在花丛中,宛如一幅画,这就是晓歌梦中的爱情。她未曾拥有过,可如今她却见到了,见证了。
晓歌明白俊风来的用意,她并没有做丰富的晚餐,而是铺上洁白的桌布,中间的花瓶里插着一朵鲜艳的红玫瑰,每人一份西兰花配牛排,一杯浅浅的红酒,录音机里播放着苏联歌手伊戈尔·克鲁托伊的歌曲《月亮如此美丽》。
她的音乐架上全是钟援朝寄来的苏联歌曲磁带,无论是那种浓郁的,还是幽静的旋律,都能抓住人的内心和灵魂,在那静静地流转中得到解脱和洗涤。
俊风把方云带到这里,也让晓歌明白,这是一对不会被家人认可和祝福的恋人。这种难以挣脱的世俗让她感到一丝丝哀伤,也更让她知道这是多么弥足珍贵的爱情,纯洁得如同一碧清澈的湖水,不含任何杂质,连湖底的水草都是那么美丽。
年青的人们需要一段这样的爱情,尽管它可能留给你一生的苦涩,但又何尝不是一生的幸福呢!至少你拥有值得一生去回忆、去追寻的爱情,而不是只有心灵的空虚和精神的贫瘠,这或许也是一种美,一种残缺的美。而这种残缺的美却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去拥有。
“方云,以后我这里恐怕又要常年清静了,你不妨多来陪陪我,现在找一个能说话的人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”晓歌温情地说。
俊风握着方云的手,希望她能有个肯定的答复。
方云婉然一笑,“我与晓歌阿姨一见如故,竟不觉得生分,俊风不在您身边,我便会常来看您,在这里我也觉得心里很安静,很放松,这种感觉真好!”
“我干妈这里可是世外桃源,一般不接俗客,被干妈看上的女孩子肯定不简单。”俊风也笑着说。
“其实老天待我也不薄,我以为要孤独终老,没想到收了一个这么好的干儿子,现在又多了一个好的干女儿。”晓歌没有说是一个好儿媳,一是觉得这话说得太早,二是觉得他们很难走到一起。从晓歌见她们的第一眼,她就这样认为,也许这就是宿命,世间万物太过于完美,反而难善其终,难修正果。
俊风和方云都会心地笑了,或许他们还没觉察到,这儿将会成为他们余生中最美好的回忆。
两人没有回去,在晓歌家住了一晚。俊风望着身边熟睡的方云,心生感慨,起身写下一首诗。
辞殚意穷尽,难书有情人,
山河亦为证,日月昭此心。
当俊风默默念完,关灯躺下时,方云在黑暗中流下了两行热泪。
次日,俊风坐着舅舅王占兵的车去车站了,同行的还有玲玉。
晓歌没有去送行,而是在家里陪着方云呆了一上午,她见方云如此聪慧,又指导她学会了一些钢琴曲,还教了她基础的舞蹈动作。
方云也对舞蹈产生了极大兴趣,慢慢地体悟到,原来所有的情绪和情感都可以在舞蹈中尽情地释放。
以后,她成为晓歌家的常客,晓歌教她跳舞,养花,磨咖啡,做西餐。
“干妈,家里这么多钟援朝的信,他是谁啊,应该是你的追求者吧!”熟络了之后,方云和晓歌讲话也不遮掩了。
晓歌苦笑着说:“他是俊风爸爸的同学,我都不知道我们那段时间算不算是交往,他帮了我很多,我很感谢他,他去苏联留学时,曾让我和他一起去,我没有答应,他就每周寄信和音乐磁带回来。后来,苏联解体了,他就回国了,他每周都来看我,直到有一次,我明确拒绝了他,让他不要在我身上花心思了!”
“干妈,你为什么不接受他,是他不好吗?”方云疑惑地问。
晓歌拿出了他的照片,其实是一张合照,上面有五个人,其中一人是俊风的爸爸仁旗,站在最中间的那个就是钟援朝,可他明明是一个英俊的青年啊,方云不明白晓歌为什么不喜欢他。
“我给了自己五年的时间,我以为自己会放弃执念,会慢慢接受他,可最后我发现,我始终做不到,那时他已经二十九岁了,我不能再拖累他,他也不应该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,他是一个好人,甚至比……可我们终究还是不合适!他家世好,也不乏追求者,他应该拥有更好的、更纯粹的归宿和幸福。”晓歌怅惘着说。
“干妈,其实你一直有喜欢的人了,他就在照片里面,是吗?”方云盯着照片,试探地问。
晓歌没有回答,她也不能回答,而这也足以让聪明的方云猜到答案。
“干妈,你觉得自己幸福吗?”方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结局,心有不安地问。
晓歌笑了笑,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任何人的幸福都不是永恒的,有的人觉得陪伴是幸福,有的人觉得回忆是幸福,有的人觉得幸福就是一辈子,有的人觉得幸福只在一瞬间,有的人觉得幸福就是他在你身边,有的人觉得幸福就是默默地看着他一切安好。人生就这么短短几十年,或许你还没有完全明白什么是幸福,生命就结束了。”
方云静静地听着,似懂非懂。
……
俊风和新宇分到了一个学员队,都是地勤专业,俊风在一区队六班,新宇在二区队十五班。
俊风每次和新宇打招呼,新宇总是有意闪躲,尽量不和俊风碰面。俊风也搞不清,为什么两人的关系渐行渐远,明明没发生过什么大事,也没出现过什么矛盾。他只知道,小时候那个无拘无束,无话不说的新雨再也回不来了。
可能自从新宇又改了名字之后,连他自己也不愿意再回到过去了。
为期三个月的军训,新宇没有任何不适应,他在家里吃的苦比这多多了。只是每到娱乐的时候,他既不会唱歌,也不会乐器,口才也不出众,毫无艺术可言,除了学习啥也不会,很是尴尬。幸好来自农村的学员还是占了大多数,大家谁也强不到哪里去,差距总不会显得特别大。
在部队最大的好处是可以放开了肚皮吃,管饱管够,每月还有四五十多块钱的津贴,不用买衣服买吃的,看病也不花钱,像新宇这样的,一个月十块钱都花不了。
毕竟王占兵托同学打过招呼的,俊风选上了副班长,得到的照顾也适当的多了一些。军训是快乐的,也是无聊的,女生少之又少,被称为熊猫,有时连和她们说一句话都显得十分奢侈。男学员最大的消遣就是写信,盖个三角戳,不花钱就寄出去了。
俊风自从到了军营,收到的第一封信竟是黄灵的。
黄灵寄来了一张她的照片,是在天安门照的。她在信里告诉俊风,自己很喜欢大学的环境,还邀请他和方云一起去北京,要带他们去北京好玩的地方逛个遍。
军营的男生没有什么私密,都喜欢夺别人的信看,看到漂亮女生的照片就兴奋,看到肉麻的话就欢呼。
“班副的女朋友是北理工的,这么漂亮,不简单啊!来,全班的都呱唧呱唧,下次去北京,大家一起去啊!”班里的人拿着俊风的信,开着玩笑。
新宇也收到了一封信,是小禾的信。
“我靠,老胡,你这是跟小学生谈恋爱呢,这字写的,真稚嫩,你老牛可别吃嫩草啊!”同班的赵海波调戏说。
新宇一把夺回信,脸上浮着僵硬的笑容,心中却羞愤难当。
别人的女朋友都知道风花雪月,愁伤离别,可小禾就像个老妈子一样,就知道在信中问吃得好不好,睡得香不香,唠叨个没完,再就是地毯厂的那些破事儿,看得新宇一点兴趣都没有。
或许在新宇心里,就没把小禾当女朋友看,他偷偷找了个角落,把小禾的信撕得粉碎。新宇又回了一封信,告诉小禾自己很忙,也没时间看信,让她以后尽量别再写了。
可新宇看到别人收到信时那种喜悦的神情,又觉得羡慕得很。一回到宿舍休息时,每个人的床上都时不时会有信,可新宇的床上总是空空的,他以前只顾着学习,几乎没有朋友,当然现在也没人联系他。
新宇觉得别人肯定都在内心里嘲笑他,他忽然想起了卢盼溪。毕业时,班里有个纪念册,每个人都要在别人的册上签名留念。卢盼溪执意要替新宇签,让新宇代她签,新宇明白她对自己有好感,可是他太在意学习了,以至于没有精力去维护这段本应该发生的爱情。
他没有卢盼溪学校的地址,但有她上海家里的地址。新宇写了一封信,将自己一张手持钢枪的照片一并放入信里,忐忑地寄了出去。
两周之后,新宇收到了卢盼溪的回信,她读的是上海财大。卢盼溪在信中表达了兴奋和惊喜之情,还以为以后都联系不上他了,更是夸他的军装照英气飒爽,让宿舍的舍友们尖叫不已。
卢盼溪也寄了一张她和同宿舍的合影,上面是四位青春靓丽、热裤短衫的女孩。新宇看完信后,故意把照片压在信纸上,放在床头。
“我去,上海财大,四个都这么漂亮,赶紧的,哪个是你的,其他的介绍给我们呗,肥水不流外人田嘛!”新宇这种看似不经意流露出来的照片,惊得大家都来围观。
新宇心中有种久违的满足感,有时候人被憋屈久了,确实需要一种被认可的发泄,你可以称之为虚荣心。卢盼溪成了他向别人证明自己的唯一一根稻草。
考上了军校,大部分人不想再努力了,本着六十分万岁的心态,等到毕业再去创出一番新天地。但新宇不一样,他知道自己没有靠山,也没有退路,学习仍然是他唯一可创造奇迹的路径。
他一如高中时,不喜欢交朋友,也没有真心朋友,不是不想,而是他知道自己的实力还支撑不起一份像样的友情。他和每个战友都很好,好像又和谁都不好,他封闭了自己的内心,没人能够走进,久而久之,也没人再愿意走进。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>>